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闽0503执3213号申请执行人温美欢,男,汉族,1978年8月7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法定代表人王彬成,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东星玉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611560787K。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6)闽0503民初字4981号民事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41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提取被执行人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收入。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陈琼璋执行员 涂书贤执行员 连博影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黄凌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