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982执2258号申请执行人任丘市人民法院,男,汉族,1966年8月16日出生,住所地任丘市。法定代表人刘建彬。被执行人崔秀各,女,汉族,1985年3月7日出生,住所地任丘市。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请崔秀各罚金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年任刑初字第00337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2016年9月30日向被执行人崔秀各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崔秀各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崔秀各银行的存款4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及英杰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王伟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