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867号
裁判日期: 2016-10-01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刘阳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867号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阳华:关于申请执行人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阳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己于2016年10月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