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1045号
申请执行人:奉贤亭被执行人;湖南步升电器有限公司你们双方于2016年10月9日11时履行了(2016)湘1322民终664号民事判决书。全部兑现,收取执行立案费385.59元,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来自
奉贤亭与湖南步升电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1045号
申请执行人:奉贤亭被执行人;湖南步升电器有限公司你们双方于2016年10月9日11时履行了(2016)湘1322民终664号民事判决书。全部兑现,收取执行立案费385.59元,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