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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02刑辖10号

李联教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7-07-19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新02刑辖10号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被告人李联教犯受贿罪一案,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克市检诉商指【2016】10号商请指定管辖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指定你院审理本案。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文书日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