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中一法执字第9335~9337-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45、47号。
负责人:张真理,行长。
被执行人:中山市年年红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园(美华电器公司侧)。
法定代表人:钟绍泉。
被执行人:黄梅娇,女,汉族,1986年8月4日出生,住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罟一街三巷**号,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8608044280.
被执行人:麦瑞珍,女,汉族,1942年6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广龙二街*号之一,公民身份号码440620194206294242.
被执行人:钟一胜,男,汉族,1964年11月19日出生,住广西容县六王镇古泉村里风坪队**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25196411192412.
被执行人:卓金玲,女,汉族,1987年2月3日出生,住广西平南县马练瑶族乡石垌村禾岭屯**号,公民身份号码4508211987********。
被执行人:江门市金粤鑫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内第一期110(原31)A座首。
法定代表人:唐珍梅。
被执行人:中山市威能五金塑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丰联村一组(既上、中、下塘)。
法定代表人:唐珍梅。
被执行人:唐珍梅,女,土家族,1977年11月2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州碧桂花城翠湖畔一区二街*幢402,公民身份号码422828197711270026.
被执行人:钟莉莉,女,汉族,1985年7月15日出生,住广西容县六王镇古泉村里风坪队**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21198507152443.
被执行人:唐柏成,男,土家族,1943年3月15日出生,住湖北省鹤峰县鹤峰县容美镇大桥路84,公民身份号码422828194303150013.
被执行人:李丽英,女,汉族,1966年11月2日出生,住广西容县六王镇古泉村里风坪队**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25196611022426.
被执行人:钟绍泉,男,汉族,1986年9月21日出生,住广西容县六王镇古泉村里风坪队**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21198609212451.
被执行人:卢国权,男,汉族,1971年9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广龙二街*号之一,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7109034251.
被执行人:刘大露,男,汉族,1985年5月16日出生,住广西容县容州镇横石街**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211985********。
被执行人:中山市茶之友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钟绍泉。
被执行人:肖兵,男,汉族,1974年7月14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州碧桂花城翠湖畔一区二街*幢402,公民身份号码4224031974********。
被执行人:卢红辉,男,汉族,1937年10月12日出生,住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广龙二街*号之一,公民身份号码4406201937********。
被执行人:中山市利富塑电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小沥村四队。
法定代表人:卢国权。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与被执行人中山市利富塑电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威能五金塑料有限公司、钟绍泉等人金融借款纠纷等三案,本院作出的(2014)中一法民二初字第1028、1544、15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前述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中山市利富塑电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威能五金塑料有限的财产各一批。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应拍卖其所有的上述查封标的物,拍卖所得用于清偿其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以158555元作为拍卖保留价拍卖被执行人中山市利富塑电制品有限公司的财产的一批(详见信评报字第Z160701046号评估报告书),拍卖所得用于清偿其债务。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苗万文执行员 傅东江执行员 彭恩诺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梁思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