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721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6-01-24
公开日期: 2016-12-01
案件名称
前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执行张军申请支付令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721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督第115号支付令申请执行执行张军申请支付令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5年1月4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军自动将执行款30000元全部履行完毕,并承担执行费350元。特此告之执行员 :王丽颖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刘立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