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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1执56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4-30

案件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湖北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百富勤置业有限公司、何建顺、黄雪兰借款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C}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鄂01执56号湖北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百富勤置业有限公司、何建顺、黄雪兰:你们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中星公证处于2015月11月16日作出的(2015)鄂中星内证字第28996号公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16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后即履行下列义务:一、履行(2015)鄂中星内证字第28996号公证书确定的义务;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承担本案诉讼费、执行费。被执行人未按本通知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支行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3202016029200161720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邮编:430024联系人:祁法官联系电话:6568****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