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103民初56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8-24
案件名称
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吴智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呼和浩特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智宏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正)》: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全文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内0103民初56号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定代表人王化,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被告吴智宏,男,汉族,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吴智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01月0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丽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16年0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吴智宏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称,被告于2005年入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金泉小区,一直接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双方合作的较好。但自2010年1月开始,被告不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历年物业费,但被告至今拒付。被告累计共欠物业费2091元,(被告房屋80.92㎡×0.38元×68个月)利息896元(2091元×每日万分之二点一×30天×68个月)利息计算至2015年9月。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7条、第42条的规定。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经营管理造成了困难。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2091元以及利息896元,合计2987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呼和浩特市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泉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期限自2011年01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同履行期间,金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用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8元/月收取。被告吴智宏为金泉住宅小区业主,实际享受原告为其提供的物业服务。被告所住房屋面积为80.92平方米,拖欠2010年01月至2015年09月物业费共计2091元。本院认为,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有关部门审核取得了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故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该合同对金泉小区的全部业主均有约束力。原告在合同签订后一直在金泉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管理,被告吴智宏作为该小区业主已实际享受到原告的物业服务。故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协议支付物业费2091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896元的诉讼请求,由于原、被告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故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被告吴智宏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是对其抗辩权利的放弃。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吴智宏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呼和浩特市地天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费2091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0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吴智宏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周丽萍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白丽琴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