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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梁刑初字第00263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董勇、张传生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勇,张传生,田翠霞,张卫国

案由

受贿,受贿,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刑初字第00263号公诉机关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董勇,男,1963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商丘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住商丘市。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于2015年9月19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辩护人汪继华,上海顺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传生,男,1959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系商丘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材料科科长,住商丘市睢阳区。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5年8月15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逮捕。辩护人徐家庭,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田翠霞,曾用名田霞,女,196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原系商丘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住商丘市。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于2015年7月28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辩护人郑慧,河南旷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卫国,男,197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原系商丘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材料科副科长,住商丘市。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于2015年9月19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辩护人王志英,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1月17日以商梁检刑诉(2015)3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勇、张传生、田翠霞、张卫国犯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中华人民共��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贪污罪、受贿罪数额没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  晏玉君审判员  杨艳丽审判员  陈春霞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潘 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