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804执保4-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申请人湖北荆门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廖开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荆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湖北荆门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开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804执保4-1号申请人:湖北荆门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廖开梅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2016)鄂0804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审判员 :墙登鹏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余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