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425执2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中国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与张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永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修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赣0425执2号本院在执行中国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与张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张静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