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婺刑初字第840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3-08
案件名称
王丙羊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甲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金婺刑初字第840号公诉机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甲,农民。因本案于2015年4月29日被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金华市看守所。辩护人赵一生,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浙江百畅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婺检公诉刑诉(2015)8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甲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辩护人赵一生出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17日,被告人王某甲纠集代某、王某、洪某甲(均已被判刑)等人到金华金信拍卖公司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强迫其他竞标人员与其串标。因被害人洪某乙不同意串标,当日王某甲示意同伙教训被害人洪某乙,代某、王某、洪某甲等人与洪某乙、徐某、包某发生打斗,致使洪某乙、徐某、包某受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被害人包某、洪某乙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辩护人赵一生提出,被告人王某甲仅系建议者并非纠集者,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被害人洪某乙、徐某、包某经济损失,取得三被害人的谅解,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王某甲得知金华市和浙江省义乌市有废旧物资拍卖会,与洪某甲(已被判刑)商量串标,由王某甲与竞标者谈话,洪某甲叫些老乡到现场撑场面,对不同意串标的人进行吓唬、教训,所得好处大家分。洪某甲遂叫了王某、代某(均已被判刑)等人。2012年8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王某甲伙同洪某甲、王某、代某等8人来到金华市区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甲强迫其他竞标人员与其串标,竞标人洪某乙即被害人不同意串标。洪某乙担心被人报复,便叫徐某、包某等人到该拍卖公司。拍卖会上,洪某乙报价10余万后弃标离开。被告人王某甲随即示意同伙教训洪某乙。当日14时许,代某、王某和洪某甲等人便追上并殴打沿金华市区丹溪路往西行走的洪某乙。与洪某乙一起的徐某、包某见状上前帮忙,双方发生打斗。期间,被害人包某,洪某乙受伤,徐某被代某用随身携带小刀捅伤。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徐某被人用刀刺伤右腹部及右臀部致肝脏VI段贯通伤,予入院行肝VI段部分切除术,所受损伤为重伤;被害人包某、洪某乙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2015年4月29日,被告人王某甲在浙江省宁波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甲家属与被害人洪某乙、徐某、包某自行和解,已赔偿了三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害人洪某乙、徐某、包某的陈述,证人代某、洪某甲、王某、汪某、裴某、邵某的证言,拍卖现场视频录像光盘,通话记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调取证据清单,门诊病历,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谅解书,前科刑事判决书,归案经过,户籍资料,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针对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某甲并非纠集者的辩护意见,经查:证人洪某甲、代某、王某的证言及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与辩解,证明2012年8月,王某甲得到消息在浙江省金华、义乌有拍卖会,让叶志华找人撑场面串标,后叶志华叫了王某、代某等人参与串标。上述证据能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被告人王某甲系纠集者,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破坏社会秩序,纠集人员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重伤、2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甲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2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小飞人民陪审员 沈小如人民陪审员 陈丽雅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陈 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