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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2081刑初17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2-24

案件名称

付某某、钟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简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付某某,钟某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川2081刑初17号公诉机关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付某某,男,1964年11月23日出生于四川省简阳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简阳市,住四川省简阳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9月30日被简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1日经简阳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被告人钟某某,女,1965年4月29日出生于四川省简阳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简阳市,住四川省简阳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9月30日经简阳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简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简检诉刑诉(2016)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杨冰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系夫妻。2014年9月的一天,付某某、钟某某从卿某某处租得位于简阳市三星镇鼎新街的房屋,并从其侄儿钟某乙(另处)处转让得电子游戏设备。后未经注册登记便以“众鑫”游戏厅的名义经营电子游戏场所。2015年9月29日20时许,简阳市公安局三星镇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此,发现有人在该游戏厅内进行赌博,现场挡获了经营游戏厅的付某某、钟某某以及正在参与赌博的卿某甲,查获并扣押了“漂亮金花”等电子游戏设备28台及记载有2015年9月1日至9月28日的经营结算单。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在此期间的违法所得为8277元。经简阳市公安局认定:查获的“漂亮金花”等28台游戏机属赌博机。上述事实,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平面图、照片,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简阳市公安局具有赌博功能电子设施设备认定意见书,辨认笔录及照片,行政处罚决定书,付某某、钟某某的户籍证明,证人钟某、付某、卿某某、卿某甲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了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付某某、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情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综合付某某、钟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为维护公共秩序,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二、被告人钟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二被告人的刑期详见执行通知。)三、对扣押在案的“漂亮金花”等28台赌博机予以没收;对被告人付某某、钟某某的违法所得8277元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员  陈晓英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审判员  华 利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