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刑初字第33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2-25
案件名称
石鹏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邑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石鹏,王某,刘某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