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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前执字第939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12-01

案件名称

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执行人米小军申请支付令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前执字第939号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米小军: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前民督字第28号支付令,申请执行人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执行人米小军申请支付令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已于2015年6月29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5年7月6日向被执行人米小军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现将执行款30000元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并承担执行费35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王丽颖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 关 心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