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泌刑初字第00437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8-03-14
案件名称
郑棋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泌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泌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棋友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泌刑初字第00437号公诉机关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棋友,男,汉族,1952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现住河南省郑州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6月24日被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公安分局抓获,2014年7月7日被泌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1月2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辩护人钟启,河南盘古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1月2日以泌检刑诉(2015)3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棋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审查后,于2015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5年12月22日对新证据进行了质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新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棋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份,皮某(另案处理)、杨爱武(另案处理)通过自称台湾人的蔡德福(经调查、辨认,蔡德福实际户籍姓名为郑棋友)介绍,以许诺高息为诱饵,拉来浙江省金叶刚资金600万元、韩红祥900万元,并将上述款项共计1500万元,分两张存折存入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以供张杰伟等人使用。张杰伟、李伟将准备好的假存折,授意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柜员李水清(在逃),加盖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泌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业务专用章”后,交给金叶刚等人。后张杰伟等人付给杨爱武等人高额好处费318.6万元,杨爱武从中分得126万元、皮某从中分的126万元、李伟从中分得66.6万元。张杰伟等人付给郑棋友高额好处费300余万元。公诉机关为证实其指控提供的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辨认笔录等相关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棋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请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棋友辩称,我承认我有罪,我当时不知道吸收存款的事儿是犯罪,我把贴息的钱都打给存款人了,自己没有得到。辩护人钟启辩称: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小,将自己所得贴息款弥补给存款人,身体状况不好。综上,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建议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相一致。另查明,存款人韩红祥的600万元资金、金叶刚的900万元的资金已经得到弥补。再查明,二笔存款1500万元存入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后,被告人郑棋友获得205万元好处费,2015年12月21日,郑棋友向皮某支付15万元,发现1500万元存款到期无法支取时皮某又向被告人郑棋友支付60万元,2012年12月20日郑棋友向存款人韩红祥支付53.6万元,向中间人陆日坤支付6.8万元。综上,结合现有证据材料,可认定被告人郑棋友因帮助非法吸收1500万元存款获得好处费共计189.6万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郑棋友2014年6月30日供述与辩解:2012年12月中旬一天,一个姓皮的行长和杨海义找我说要存款1个亿,如果能帮拉存款1亿给我20万好处费,我就找到温州的尤英和张光明还有一个姓齐的,还有一个人,共计四人。后我从他们四人拉来600万和900万,共计1500万元人民币,他们四个人自己到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存款,信用社给开的假的存款单,存款的业务到期取款,信用社告诉他们存款单内没有钱,才知道是假的。2014年6月24日我从郑州坐车去沈阳办事,在高速西站口时被查获了。被告人郑棋友2014年7月3日供述与辩解:当时我是2012年12月份向南阳的杨海义和一个姓皮的介绍说我叫蔡德福,是台湾人。但我实际用的身份证还是郑棋友。被告人郑棋友2014年7月6日供述与辩解:皮行长和杨海义我们在迪欧咖啡厅见面后,他们提出来让我帮忙找2个亿存到银行,并愿意给我千分之二的好处费。我一共为他们介绍了2笔存款,一笔600万,一笔900万,当时这1500万存入信用社后,他们一共往我叫郑棋友的卡上打入了205万。还有一笔600万的存进去后,客户发现是假存单,人家就把钱要走了。这205万都是贴息,我把这205万又通过银行卡转给了尤英和那个姓徐的。(二)证人证言:1、杨爱武2014年2月27日、2014年2月28日证言:我叫杨爱武,曾用名杨海义。我给李伟他们联系了皮某,皮某又联系了台湾人蔡德福,李伟与皮某联系的利息的情况,当时存两个单子,一个600万,一个900万,办好后他们往我卡上存318、6万,台湾人的利息是另给的,走时,李伟又问我要走了66、6万,后来又存了100万,以后就没有拉过,这一次钱是用在居阳华府项目上了,我和皮每人分了126万,后张杰伟让我转给李飞50万,给蔡德福20万利息,到最后我算落了6万。2014年4月3日证言:……皮某介绍我见过蔡德福。2011年天冷的时候,皮某带我到郑州,在一个咖啡馆与蔡德福见面,蔡德福约60岁,男性,身高1.70米左右,较胖,一条腿瘸,他说是坐飞机摔的,口音是闽南口音。……蔡德福存到泌阳一个900万元、一个600万元、一个100万元,共1600万元。…….蔡德福说这些钱是他们商会的钱,后来他带来的都是浙江那边的人,我才知道是浙江人的钱。…….蔡德福拉来的钱都存在泌阳县农联社营业部了。……存钱时我不在场,蔡德福也不在场,都是蔡德福安排浙江人来存的。……蔡德福安排浙江人存好钱后,写一份承诺书,另附上身份证和存单复印件。我当时见到过承诺书,上面的身份证是浙江人。我当时还问过皮某是咋回事,皮某对我说,他们商会大,哪儿的钱都有。……承诺书写存款人承诺一年内不支取、不质押等。……三笔款都是浙江人存的,他们的名字我不能全部记住,我只记得其中一笔600万元的存户叫金叶刚。……我转到皮某指定的信用社卡上100万元,该卡不上皮某的名字,我忘记叫啥了。另又交给皮某26万元现金。……浙江的金叶刚他们所写的承诺书交给皮某了。2、张杰伟2013年12月20日10时证言:当时我们居阳华府没有资金了,我以前就和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的李飞(上班的名字是李水清,但说李飞大家都知道是他)关系不错,我就给李飞说让他想办法找点钱,李飞就提出:你们给存款户说好,他们过来成存款时存活期存款,李飞办理时让储户输入2遍密码,第一次输入密码之后李飞把存折打出来,再次输入密码时李飞把钱转出来,只要储户不查询、不提前支取、不挂失就可以了。李飞给我说了之后,我就和李伟、禹宗恒、李飞一起商量,我把李飞说的方法给他们俩都原话说了,李伟就和禹宗恒也同意了。2012年12月份时,杨海义和一个说是台湾的姓蔡的拉了一个1500万的户,我、李伟、禹宗恒给他们在我们售楼部谈的,杨海义和那个姓蔡说的是拉的南方的一个人的钱,杨海义他们提出:走银行个人账户,期限是用一年,利息3分5。我们让对方一年内不查询、不挂失、不提前支取。当时我们没有见到银主(实际的资金所有人)。我们双方都同意后,我就和李飞沟通之后,对方把钱转到李飞账上之后,李飞把李伟事先准备好的假存单盖上联社的章,把存折交给对方。商量好之后李伟就领着他们到联社营业厅去了,按照我们商量好的,李飞收到这1500万钱之后,就把李伟事先准备好的2张存单盖上了联社营业厅的章,实际上这个钱没有入联社的帐,然后我们就把对方的这个2张存单上的1500万元转了出来。到账之后我们把630万直接转到杨海义的卡上了,利息转到杨海义卡上之后,李伟背着我和禹宗恒向杨海义要了63万,过来一段时间杨海义给我说了这个事情,我就打电话叫李伟到我办公室,当着禹宗恒、杨海义的面问李伟为什么拿这63万块钱,李伟默认拿钱的事情但没有解释,也不吭声,他这笔钱后来也没有还给杨海义。这笔款的1500万今年的十二月二十几号到期。2013年12月30日证言:2012年12月,南阳人杨海义,三四十岁,拉过2笔资金一共1500万,当时他们来的有杨海义,还有谁和他一起来的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接触,当时是李伟接触的。之后也见过他们面,但我不知道具体是谁。当时李伟和他们谈的月息3分5,共付息630万元,利息转至杨海义卡上了。我拉过来的这些钱基本上用来还账和好处费上了。2014年4月9日证言:杨海义和”皮行长”在营业部有两笔存单,1500万,是李伟经办的,李伟找的李飞,李伟去打的假存单,资金由李飞操作直接转走还其他账了,给他们的是李伟事先打好的假存单,具体这两笔的户主是谁我不知道。这笔中间的利息打给了杨海义,多少钱我记不清了,后来,杨海义还和李伟干过架。3、李伟2013年12月23日证言:南阳的一个叫小义的和一个姓皮的行长领着一个台湾人(男,50岁左右),说的是月利息是3分5,当时他们说能拉来2个亿左右,我们就安排他们在泌阳县住下了,大约有一个星期他们只拉来了1600万,这期间我们问了台湾人,那个台湾人说,走个人账户但必须得走银行。我们商定的是这个款用一年的时间,利息是3分5。开始张杰伟说走我工作的信用社,我不同意,后张杰伟就和信用联社的李飞联系了,他们俩怎么说的我不知道,我、张杰伟、禹宗恒售楼部在楼上商量怎么把钱转出来的事情,后来我们商定的是:按照李飞交代的在假存单上面打上名字及金额后,由李飞在柜台上给他盖上信用联社的真章交给台湾人。我们三个都同意了。后来张杰伟给我说:回头李飞给你空白存单让你怎么打印你就怎么打,打好后交给李飞就行了,我就同意了。后来李飞让我打印了3张假个人存折(一个600万的、一张900万的、一张100万的),我打好后就交给李飞,李飞在柜台办好后盖上了信用联社的公章,把台湾人的利息一起转给南阳的小义了,当时台湾人私下告诉我他得到的利息,我就知道了台湾人得到的利息低,小义和皮行长吃了一部分利息,我就眼红了,就私下给小义说:你们得给我分点。(意思就是你们要是不给我分我就给台湾人说实话),小义他们就给我66万,这个钱通过转账转到我个人的卡上了(我的名字的信用社卡)。后来小义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到泌阳县找到我要这个66万,我没有给他,当时张杰伟和禹忠恒也知道了,把我叫到了售楼部问这个事,后来这个钱我也没有退给小义。4、证人皮某2014年4月4日证言:2012年底,杨爱武(别名杨海义,男,40岁左右,南阳人具体哪的我不清楚)给我说房产项目需要钱想让我找点钱;我后来联系台湾人蔡德福问他能不能找钱,后蔡德福说能找钱。然后我就联系杨爱武和蔡德福见面,见面后蔡德福和杨爱武签了一份协议,具体内容就是关于存款及利息的协议;2012年12月份蔡德福找到1500万元存款,一笔600万元;一笔900万元。后蔡德福和杨爱武联系后存到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事后杨爱武给我100万元,是转到我南阳的信用联社的银行卡上。后杨爱武又问我要走4万元。2014年4月5日16时证言:2000年我从南阳市宛城区工商银行内退后,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工,在公司期间我认识了南阳市的杨海义,后来我知道杨海义也叫杨爱武,这期间我还认识了自称台湾人的蔡德福。蔡德福曾经给我说过,他能拉来存款,看看哪个银行存款有贴息的话,让我给他找找,我想我也能得到好处费,就答应他了。在2012年我认识了杨海义后,杨海义自称是帮泌阳县居阳华府运作资金的,认识泌阳县信用社的主任,拉的存款信用社给出正规存单,另外给3分贴息,然后他们再从银行贷出投入居阳华府,让我帮他拉存款。当时我想到了蔡德福让我帮忙找贴息的银行,我就把蔡德福介绍给了杨海义,2012年12月份前后,我和杨海义、蔡德福到了泌阳县,住在伊顺苑宾馆,我们住下后,杨海义联系了泌阳县一个信用社主任李伟到宾馆和我们谈,当时蔡德福提出拉来存款要17个点的贴息,我和杨海义按3分贴息减去蔡德福的17个点的贴息,作为好处费。第二天蔡德福联系的人过来存款,当时是蔡德福带着人按照李伟指定的信用社去存款,那天存了两笔,一笔是900万元,一笔是600万元,一共存了1500万元。当时存了款,蔡德福写了一份承诺书,内容是这1500万元存款一年内不能提前支取,不能质押。蔡德福的贴息李伟存入他账户一部分,另外给了蔡德福一部分现金,按照蔡德福17个点的贴息算应该是255万元。当天我和杨海义、蔡德福回到南阳,第二天杨海义给我说我们俩的好处费李伟已经存到他账户了,李伟又从他那里讹走了60多万元,杨海义说给我一半,当天给我账户存入了100万元,又给我了26万元现金,不过后来过了几个月杨海义让我给他4万元钱用,我就给杨海义了4万元现金,到现在杨海义也没有还给我。杨海义给我好处费的当天,我和杨海义、蔡德福又到泌阳县,蔡德福又拉了100万元存款到李伟指定的信用社存,李伟说的贴息还是按照3分,这100万元存了,我们三人就回南阳了,这100万元的好处费杨海义说一直没有收到,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分钱,后来我听说这100万元人家已经取走了。到2013年12月份那1500万元一年到期了,蔡德福找到我说这1500万元出事了,人家拿存单取钱取不出来,他说联系杨海义经常关机联系不上,蔡德福让我出50万元解决这件事,当时我通过朋友杨燕云的南阳建行的账户往蔡德福提供的一个郑州建行账户转入50万元。隔了有一个月左右,蔡德福对我说解决这件事钱不够,还得10万元钱,当时我通过自己建行的账户转到上次那个郑州建行账户10万元钱。蔡德福自称是台湾人,在郑州住,他说他老婆家是洛阳的,说自己是郑州台商会的。我见过蔡德福拿的一个名字是蔡德福的身份证,我看是咱们国内的普通身份证,后来我问蔡德福,他说有一个大陆的身份证。蔡德福有60多岁,身高1.75米左右,中等身材,花白头发,一条腿有点瘸,我听着像是福建口音,他说话急了有点结巴。5、金叶刚2013年12月19日、2014年1月22日(两次询问内容一致)证言:我以前就不认识吴小丽,在2012年12月份的时候,我接到一个本地的电话,说话的人是个女的,问我需要不需要贴息存款,我就问她存多少,哪个银行,几个点,我们在电话里交谈。后来她给我说:“有一个银行在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存款六百万利率是5厘多”,来回费用都是她们的,你把钱存了后,我给你付利息。后来她就经常给我联系说贴息存款的事,并且她给我介绍了她的名字,她叫吴小丽,我到现在也没见到过吴小丽的人,平时只是用手机联系,吴小丽的手机号是159××××0055。我是2012年12月19日,存款600万元定息一年,利息是3厘多存入的,吴小丽贴息按5厘多给我支付的利息。我在2012年12月17、18日,吴小丽给我联系,并发短信说明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地址在宏达路,并给我发的短信还有一个03711968200河南省信用社的电话和存款的金额及利率,看后我就定下了。随后吴小丽打电话给我说:“让她哥吴小军坐我的车,陪我一起过来,让我到萧山市的一个地方接他”,那个地方我忘了,说完后,我就租了一个车去接的吴小军。我和吴小军、出租车司机连夜从家走的。19日早上8点多我们就到吴小丽给我说的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因为我的钱在老家建设银行存着的,跨省、跨行转不了,信用社上班后我就到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柜台前随便找了一个窗口,办了一张金燕银行卡。卡办好后,泌阳县没有建设银行,我问了一下其他人说,附近唐河县有建设银行。当时我们来时坐的车司机不知道路,我就和吴小军从泌阳县花了400元租了一个车到唐河县。我们到河南省唐河县建设银行办理的从老家建行转到唐河县建行转款业务,然后又从唐河县建行将600万元分两笔,一笔是500万元,另一笔是100万元,共六百万元转到我开的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金燕卡上。办完后我和吴小军又回到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泌阳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当时我记得是两个服务窗口,一个女的,一个男的,我看女的年纪大,男的年轻,我就到男的窗口,我把那张金燕卡和身份证递给他,让他从我卡上取600万元钱,给我开一张一年的600万元钱的定期存单,那个男的就给我办了。办理存款业务时吴小军在大厅沙发上坐着,我就在存款时我还用手机照了一张当时给我办理业务员的一张照片,存款办完后,那个人把金燕卡、身份证及600万元钱的存款单递给我,我拿着金燕卡、身份证及600万元钱的存款单就到银行的大厅,我给吴小军说办好,利息什么时间给我,吴小军让我把身份证及600万元钱的存款单给他,他复印一下,让我承若一年内不支取,并让我在复印身份证及600万元钱的存款单签名,我签名时,身份证和600万元钱存单是在一张白纸上复印着的,我发现承若一年内不支取几个字已经写好了,我就在复印的身份证上签了我的名字金叶刚,我签了名字后,吴小军用笔在身份证及600万元钱的存款单画了画,画的意思吴小军怕我不放心。随后吴小军就办事去了,我就在银行大厅等他,当时吴小军上那办事我没注意。等了一会吴小军就过来,我和吴小军就在银行大厅又等有两个小时左右,手机短信提示我,钱到了,也就是利息到了,我们就坐车回浙江杭州老家了。我回家时查了查给我支付了600万元定息一年利息是32万元钱。我不认识陆日坤。我也是后来到泌阳县公安局后听吴新伟说,陆日坤将该存款业务介绍给吴新伟的。6、吴小军2014年1月22日证言:我在杭州市跟我妹妹吴小丽从事资金中介。就是谁需要资金,我们为其找资金来源,我们从中提取中介费用。我跟着吴小丽帮忙干活,按吴小丽的安排,陪同客户办理业务。金叶刚是我们的客户。2012年底,我妹妹吴小丽安排我陪同金叶刚到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存过钱。2012年12月份,我妹妹吴小丽通过一个叫姜奇的资金中介人介绍,说是河南省泌阳县一家信用社,缺少资金,正在做揽储业务,在该信用社存款,银行会补贴高息。后吴小丽联系到杭州市的一个叫金叶刚男子的资金,2012年12月19日吴小丽安排我陪同金叶刚到泌阳县,在泌阳县农村信用社为金叶刚开了账户,金叶刚在该账户存款600万元。后我又陪同金叶刚回杭州。7、吴新伟2014年1月22日证言:以前我不认识金叶刚。前一段金叶刚在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存的600万元到期了,取不出来钱,金叶刚就回去把取钱的事给当时给她介绍贴息存款业务的吴小丽说了,吴小丽又把情况反映给姜奇,姜奇又把客户取不出来钱的事告诉给我,我给陆日昆说了,然后姜奇把金叶刚的手机号发到我的微信里了,我就打电话给金叶刚联系。昨天我开车拉着吴小军到河南省泌阳县的,今天早晨在泌阳县盘古宾馆见到金叶刚的,我和金叶刚今天早晨才见的面,然后我们又一块来泌阳县公安局。金叶刚在泌阳县存款600万元钱的单子是陆日坤打电话给我说的,我又给我的下家姜奇说了,可能是姜奇联系的吴小丽,是吴小丽联系的金叶刚的。2012年12月17日,我的上级陆日坤打电话给我说:“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有个大单子,需要很多钱,要找一批客户存钱,陆日坤给我算六点多给我的,贴息款客户归客户,中介归中介。我就联系我的下家姜奇,我给姜奇按六点或六点多点给姜奇的,姜奇联系的吴小丽,姜奇按多少给吴小丽我就不知道了。吴小丽怎么找的客户金叶刚我也不知道。在2012年12月19日,金叶刚在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办理的600万元存款业务。还有我自己联系的一个叫韩红祥客户,在2012年12月20日那天,他到河南省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和金叶刚一样在那存了900万元钱。他们存了钱客户就把姓名、账号、金额通过手机发给我,然后我再发给陆日坤。陆日坤上面又没人我就不知道了。这两笔业务存了后,金叶刚的钱我按照千分之一点五报给陆日坤的,过了一会钱就给我打卡上了9000元钱,韩红祥的我按照千分之二报给陆日坤的,过了一会钱就给我打卡上了18000元钱,我捞到了两万七千元钱。8、韩红祥2014年4月1日证言:我是2012年12月20日到泌阳县存的钱。一共存了900万元。存在泌阳县花园路西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了。来泌阳县之前,吴新伟往我手机上发了条短信,让我们到泌阳县后将钱存到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我和我父亲韩忠泉一起来的泌阳,按照吴新伟短信安排,打出租车到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存了900万元。2012年12月20日上午9点多钟,我将900万元存到泌阳县农联社后,给吴新伟打了一个电话。我打电话告诉吴新伟我已经将钱存上了,吴新伟让我把身份证及900万元钱的存款单复印一下,让我在上面签上承若一年内不支取、不质押,后交到泌阳县白云宾馆服务台上。当天下午3点钟左右,我收到一条银行提醒信息,已经有52万元汇入我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卡上。我也不能确定是谁给我汇的该52万元利息。9、证人张某于2015年8月4日证言:2013年我通过做生意在南阳认识了自称是台湾人的蔡德福,郑棋友说他在台湾的名字叫做蔡德福,在大陆的名字叫郑棋友。我在2013年底按照郑棋友提供的账户转账9万元和5万元。后来郑棋友还款两笔,每笔5万元。现在郑棋友还欠我3万元左右。(三)书证:1、金叶刚提供银行开户信息、600万元存单及相关相关凭证复印件。2、韩红祥提供900万元存单及相关相关凭证复印件。3、皮某提供与蔡德福所签承诺书等证据。4、郑棋友人口信息查询单。5、抓获经过。6、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明细账打印件。7、证人尤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2015年12月17日证明各一份:1、存入泌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的钱,每一百万银行贴息8.5万元,总共存了7笔,每笔分别是900万元、600万元、900万元、100万元、170万元、300万元、140万元、180万元,总计3290万元。2、上述贴息款均是存款当日现场支付,一半现金,一半汇款,总金额2768000元。其中,汇给陈光荣43万元,汇给陆日坤6.8万元,汇给赵现岭5万元,汇给高关水30万元,汇给韩红祥53.6万元。8、起诉书指控的郑棋友非法吸收的1500万元存款退还情况核实笔录:经核实,1500万元均已退还给存款人。9、郑棋友诊断证明及检查材料。10、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1、腰1、2椎体陈旧性骨折并截瘫;2、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功能Ⅱ级。11、(2014)泌刑初字第00470号判决书、(2014)驻刑二终字第00152号裁定书:同案人皮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棋友伙同他人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当予以支持。被告人郑棋友与他人共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时,系中间介绍作用,所吸收的存款不归其本人使用,而是存入了泌阳县农村信用社,随后,该笔存款被张杰伟、李伟以非法手段从信用社转出,但根据本案现有证据亦不能证明被告人郑棋友事先知道存款会被他人非法转移,因此,被告人郑棋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起诉书所指控的对金叶刚、韩红祥等储户造成的1500万元损失已经得到弥补。被告人所得的好处费部分退还给存款人及中间人,郑棋友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系初犯,自愿接受财产刑。目前被告人郑棋友身体状况差,无法自理。综上,被告人郑棋友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对辩护人提出的“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建议予以采纳。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郑棋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已交纳。)(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8年6月9日止。)二、被告人郑棋友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八十九万六千元予以追缴。(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薛九建审判员 李国令审判员 赵 娜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玉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