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秀民初字第3037-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3-04
案件名称
曾开富与林文欣、郑雪梅、郑秀国、胡美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莆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秀民初字第3037-1号本院对原告曾开富与被告林文欣、郑雪梅、郑秀国、胡美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秀民初字第3037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错、漏字,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的“林文钦”更正为“林文欣”。审 判 长 陈 燊人民陪审员 黄 山人民陪审员 蔡冬发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高庆莲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