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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秀民初字第3037-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3-04

案件名称

曾开富与林文欣、郑雪梅、郑秀国、胡美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莆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秀民初字第3037-1号本院对原告曾开富与被告林文欣、郑雪梅、郑秀国、胡美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秀民初字第3037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错、漏字,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的“林文钦”更正为“林文欣”。审 判 长 陈 燊人民陪审员 黄 山人民陪审员 蔡冬发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高庆莲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