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田法执字第305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4-25
案件名称
杨宗怀与郑天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宗怀,郑天良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田法执字第305号申请执行人:杨宗怀被执行人:郑天良本院在执行(2015)田法执字第305号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天良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田林县人民法院(2004)田民一初字第11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蒙 平审判员 黄晋峰审判员 黄超寿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黄 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