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3刑初50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李×侵占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李×
案由
侵占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3刑初50号自诉人赵×,男,1972年1月29日出生。被告人李×,男,1964年8月1日出生。自诉人赵×以被告人李×犯侵占罪,于2016年1月7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于当日受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代理审判员 曹咏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刘月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