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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3刑初50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李×侵占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李×

案由

侵占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3刑初50号自诉人赵×,男,1972年1月29日出生。被告人李×,男,1964年8月1日出生。自诉人赵×以被告人李×犯侵占罪,于2016年1月7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于当日受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代理审判员  曹咏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刘月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