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邻水民初字第1602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3-21

案件名称

原告任荣开诉被告任万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荣开,任万奎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邻水民初字第1602号原告任荣开,男,于2015年4月29日死亡。被告任万奎,男,46岁,汉族,住邻水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任荣开诉被告任万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任荣开于2015年4月2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550(缓交),减半交纳275元,由被告任万奎负担。审 判 长  蔡建华审 判 员  黄文艺代理审判员  甘 冬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甘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