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邻水民初字第1602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3-21
案件名称
原告任荣开诉被告任万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荣开,任万奎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邻水民初字第1602号原告任荣开,男,于2015年4月29日死亡。被告任万奎,男,46岁,汉族,住邻水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任荣开诉被告任万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任荣开于2015年4月2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550(缓交),减半交纳275元,由被告任万奎负担。审 判 长 蔡建华审 判 员 黄文艺代理审判员 甘 冬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甘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