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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二初字第00129-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刘俊与张广发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东民二初字第00129-1号本院于2016年1月20日对原告刘俊诉被告张广法、孙怀兴确认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东民二初字第00129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裁定书第1页正文第20行中的“2015年”,应更正为“2016年”。审判员  郝芝宏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高 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