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民二初字第00129-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刘俊与张广发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东民二初字第00129-1号本院于2016年1月20日对原告刘俊诉被告张广法、孙怀兴确认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东民二初字第00129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裁定书第1页正文第20行中的“2015年”,应更正为“2016年”。审判员 郝芝宏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高 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