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3刑终3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1-31
案件名称
董某甲犯敲诈勒索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王某丁,翟某丁,董某甲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3刑终31号原公诉机关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丁。系被害人翟某丙之妻。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翟某丁。系被害人翟某丙之子。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董某甲,农民。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取保候审。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董某甲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2014)川刑初字第3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丁、翟某丁,原审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董某甲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董某甲因翟某丙同别人说董某甲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2013年11月10日16时许,在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河南村玉皇酿造厂内,用腰带对翟某丙进行殴打,并要求翟某丙写下赔偿董某甲精神名誉损失费两万元的条子。经鉴定,翟某丙构成轻微伤。上述事实,有证人翟某丁、董某乙、邵某、翟某的证言,发破案说明、翟某丁向公安机关提交翟某丙的遗书、董某甲向公安机关提交的翟某丙书写的证明书、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户籍证明等书证,被告人董某甲予以供认,足以认定。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董某甲系犯罪未遂,对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被告人董某甲应当赔偿;超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第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董某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董某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丁、翟某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15.78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丁、翟某丁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丁、翟某丁上诉称:被告人董某甲应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万元。原审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董某甲上诉称:本案系翟某丙编造事实诬陷董某甲,给董某甲造成伤害后自愿给董某甲补偿2万元;上诉人董某甲基于气愤用腰带抽打翟某丙,不符合威胁强取财物的犯罪构成要件;请求宣告上诉人董某甲无罪,驳回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对上诉人王某丁、翟某丁的上诉理由,经查,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限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上诉人要求董某甲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存尸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不属于本案赔偿范围;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对上诉人董某甲“不构成犯罪、不应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损失”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董某甲在侦查阶段对因翟某丙同别人说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河南村玉皇酿造厂内,用腰带对翟某丙进行殴打,并要求翟某丙写下赔偿董某甲精神名誉损失费两万元的条子的事实予以供认,该供述与董某乙、邵某等证人证言,翟某丙遗书、翟某丙书写的证明书、鉴定书等证据,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一审法院据此以敲诈勒索罪对上诉人董某甲定罪处罚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本院认为,上诉人董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上诉人董某甲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上诉人董某甲应当赔偿;超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不予支持。上诉人王某丁、翟某丁及上诉人董某甲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吴 波代理审判员 李 扬代理审判员 周明文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秀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