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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25执200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3-10

案件名称

+张文东等与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玉秋,张文东,黑龙江省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25执200号申请执行人马玉秋,住黑龙江省宾县。申请执行人张文东,住黑龙江省宾县。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柳咏芬,职务院长。本院在执行马玉秋、张文东申请执行黑龙江省农垦科技职业学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将(2016)黑0125民初53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宾县人民法院(2016)黑0125民初53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终结本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张玉晗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王晓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