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724执恢4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9-1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升池、陈昌英、张锐林、熊金霞与被执行人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临澧永兴烟花鞭炮引线厂、杜常生、徐南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澧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724执恢4号张升池、陈昌英、张锐林、熊金霞:申请执行人张升池、陈昌英、张锐林、熊金霞与被执行人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临澧永兴烟花鞭炮引线厂、杜常生、徐南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2010)临民一初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6)湘0724执恢4号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升池、陈昌英、张锐林、熊金霞与被执行人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临澧永兴烟花鞭炮引线厂、杜常生、徐南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2010)临民一初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6)湘0724执恢4号临澧永兴烟花鞭炮引线厂:申请执行人张升池、陈昌英、张锐林、熊金霞与被执行人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临澧永兴烟花鞭炮引线厂、杜常生、徐南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2010)临民一初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6)湘0724执恢4号杜常生、徐南香:申请执行人张升池、陈昌英、张锐林、熊金霞与被执行人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临澧永兴烟花鞭炮引线厂、杜常生、徐南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2010)临民一初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