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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蒙民一初字第04451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6-29

案件名称

葛点、葛先亚与李建功、陈恩法、王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葛点、葛先亚,李建功、陈恩法、王金刚,张子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4451号申请人:葛点、葛先亚被申请人:李建功、陈恩法、王金刚被申请人:张子敬本院在审理原告葛点、葛先亚与被告李建功、陈恩法、王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现原告葛点、葛先亚申请追加担保人张子敬为共同被告。本院认为: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追加张子敬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孙鹏程审 判 员  刘晓勇人民陪审员  陈海侠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杜 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