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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台黄商初字第2070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3-21

案件名称

章露耀、刘亚才与刘亚才、唐云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露耀,刘亚才,唐云,台州润泰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台黄商初字第2070号原告:章露耀。委托代理人:王继锋。被告:刘亚才。被告:唐云。被告:台州润泰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才,该公司执行董事。本院在审理原告章露耀为与被告刘亚才、唐云、台州润泰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章露耀于2016年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章露耀自愿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章露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519元,减半收取4759.5元,由原告章露耀负担。审 判 长  章赛红人民陪审员  王根福人民陪审员  余雪梅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代书 记员  卢 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