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利川执字第00784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4-20
案件名称
梁彬与易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梁彬,易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利川执字第00784号申请执行人梁彬,农民。被执行人易锐,利川市局职工。本院在执行梁彬与易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梁彬于2016年1月21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2015)鄂利川民初字第022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修贵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邹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