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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利川执字第00784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4-20

案件名称

梁彬与易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梁彬,易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利川执字第00784号申请执行人梁彬,农民。被执行人易锐,利川市局职工。本院在执行梁彬与易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梁彬于2016年1月21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2015)鄂利川民初字第022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修贵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邹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