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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6刑初69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7-25

案件名称

冯某、冼某生产、销售假药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冯某,冼某

案由

生产、销售假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6刑初69号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冯某,男,汉族,高中文化,经营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新利新一楼红棉药店,户籍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5年11月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2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被告人冼某,女,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5年11月16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1月11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2016年1月19日被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佛顺检公诉局刑诉(2016)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某、冼某犯销售假药罪,于2016年1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某、冼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从2015年1月开始,被告人冯某共计三次向杨某(另案处理)购买了约5800元的壮阳药,有天下第棒、玛咖、虎虎生威壮阳胶囊、美国伟哥延时片、美国伟哥100延时胶囊、伟哥、大大、冬蟲夏草、中华耗牛鞭、Vigour300等,放在其经营的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新利新一楼红棉药店内,由其与其前妻即被告人冼某对外销售。至案发,共计获利4000元左右。2015年11月9日,民警在上述药店内抓获正在向邹某乙销售伟哥的被告人冯某,当场从邹某乙处起获伟哥1盒,从红棉药店柜台内起获中华牛宝2盒、越久生物1盒、虎虎生威壮阳胶囊1盒、美国伟哥延时片1盒、美国伟哥100延时胶囊1盒、伟哥4盒、大大4盒、冬蟲夏草2盒、红色的VG药片6片、黑色的VG药片1片,还从冯某停放在药店门口的粤X×××××号小汽车的车尾箱处起获天下第棒3盒、玛咖4盒、虎虎生威壮阳胶囊2盒、美国伟哥延时片4盒、美国伟哥100延时胶囊2盒、伟哥3盒、大大1盒、冬蟲夏草1盒、中华耗牛鞭3盒、Vigour30012盒。经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上述天下第棒、美国伟哥延时片、美国伟哥100延时胶囊、伟哥、虎虎生威壮阳胶囊、冬蟲夏草、大大、中华牦牛鞭、中华牛宝、Vigour300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关于药品定义的条件,且未取得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针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抓获经过;被告人冯某、冼某的供述及辨认、指认笔录;证人邹某乙的证言及辨认、指认笔录;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现场勘查笔录;搜查笔录;起获经过;扣押、处理、发还物品清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被告人冯某、冼某的户籍证明。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冯某、冼某无视国家法律,销售假药,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被告人冯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之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冼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无异议。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冼某犯销售假药罪的事实清楚,据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经当庭质证,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冼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某、冼某犯销售假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冯某是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冼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冼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与被告人冯某的罪责相符,本院予以采纳。查获的假药应予以没收并销毁。综上,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冯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冼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三、对暂扣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的假药天下第棒3大盒共28小盒、美国伟哥延时片5盒共60小盒、美国伟哥100延时胶囊9小盒、伟哥3盒共70小盒、虎虎生威壮阳胶囊3盒共27小盒、冬蟲夏草共72小盒、大大59小盒、中华牦牛鞭3盒共43小盒、中华牛宝2盒、Vigour3001盒共12小盒予以没收,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销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员  孙庆煌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胡大兴附本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5页共8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