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2626执9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4-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唐云发与被执行人蔡学品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丘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丘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唐云发,蔡学品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2626执9号申请执行人唐云发,男,1971年5月9日生。被执行人蔡学品,男,1990年6月2日生。本院在执行唐云发与蔡学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明被执行人蔡学品现去向不明、其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唐云发于2016年1月15日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依法应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终结丘北县人民法院(2016)云2626执9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执行员 李军臣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陈奕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