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桃刑初字第224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2-28
案件名称
聂某、马某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桃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桃源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聂某,马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五条
全文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桃刑初字第224号公���机关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聂某,男,1975年2月10日出生于湖南省桃源县,汉族,初中文化,务农;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3年8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3月20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因患病桃源县看守所不予收押被桃源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0月22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2016年1月6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月21日被桃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湖南省桃源县看守所。被告人马某,男,1995年3月7日出生于湖南省桃源县,汉族,初中肄业文化,无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3月30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3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0月22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桃检刑诉(2015)2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某、马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汤秀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聂某、马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上旬,被告人聂某以营利为目的,租用漆河镇菜市场后面徐某家的一间房屋,经营1组名为“三色鳄鱼”的电子游戏机。在聂某经营了十多天后,被告人马某参与经营。此后,马某聘请“萍阿姨”(真名不详)、朱某负责收银,“胖超二”(真名不详)负责维持秩序。同年3月2日晚,因该电游室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被人报案,次日,该电游室被桃源县公安局查处。经常德市公安局认定,上述查处的“三色鳄鱼”电子游戏机为10台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聂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同年3月30日,被告人马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朱某、钟某、徐某、鲁某、付某的证言,桃源县公安局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桃源县公安局收缴物品清单,现场照片,常德市公安局常公(治)行认字(2015)第08号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设备认定书,线索来源和抓获材料,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告,本院(2003)桃刑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桃源县中医院影像学科X线照片报告单,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鉴定(保)字(2015)第103号保外就医鉴定证明书,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聂某、马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固定场所和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行为积极主动,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马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聂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均予以从轻处罚;聂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马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非监禁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非监禁刑。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聂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马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艾艳萍代理审判员 何妙玲人民陪审员 刘祖华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蓉附件: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中华人民共��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