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绥执字第312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5绥执字第312号(左新国与胡希国、杨荣满、黄宗和、赵晋、苏维志、朱宁跃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绥执字第312号左新国胡希国、杨荣满、黄宗和、赵晋、苏维志、朱宁跃:左新国与胡希国、杨荣满、黄宗和、赵晋、苏维志、朱宁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左新国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5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1月2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文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彭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