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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绥执字第312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5绥执字第312号(左新国与胡希国、杨荣满、黄宗和、赵晋、苏维志、朱宁跃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绥执字第312号左新国胡希国、杨荣满、黄宗和、赵晋、苏维志、朱宁跃:左新国与胡希国、杨荣满、黄宗和、赵晋、苏维志、朱宁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左新国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5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1月2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文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彭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