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622执42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4-06
案件名称
安会侠申请执行邵东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终结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安会侠,邵东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622执42号申请执行人安会侠。被执行人邵东亚。本院在执行安会侠申请执行邵东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按(2015)西民初字第109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的(2015)西民初字第109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赵庆宏审判员 齐军平审判员 闫春芝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许 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