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4693、4695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陈鑫淼与苏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鑫淼,苏立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4693、4695号原告陈鑫淼。被告苏立忠。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原告向本院申请与被告庭外和解,要求中止诉讼。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刘雁兵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盛冰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