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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4693、4695号

裁判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陈鑫淼与苏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鑫淼,苏立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4693、4695号原告陈鑫淼。被告苏立忠。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原告向本院申请与被告庭外和解,要求中止诉讼。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刘雁兵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盛冰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