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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103执8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3-07

案件名称

张艳华申请执行张改成身体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1103执81号张改成:本院已立案受理张艳华申请执行你身体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6年1月20日按照(2015)郾民初字第0246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