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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珠刑初字第257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2015)珠刑初字第257号张某等十人非法拘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德镇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甲,张乙,王某某,陈某某,查某某,冯某,张某某,董某某,石某,吴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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