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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腊执字第454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8-05-08

案件名称

云南绿竹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与勐腊县兴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勐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勐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腊执字第454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云南绿竹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勐腊县兴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云南绿竹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依据(2015)腊民二初字第153-3号民事裁定书,于2015年12月14日向本院申请保全查封位于勐腊县曼龙代村小组东拿我伴橡胶地仓库价值约13万余元的烟花、爆竹。本院于2015年12月31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查明申请执行人云南绿竹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标的物不存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终结云南省勐���县人民法院(2015)腊执字第454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特此通知。执行员  赵璨璨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罗永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