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524刑初8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4-13
案件名称
袁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宁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持有毒品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川1524刑初8号被告人袁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作出(2016)川1524刑初8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1页第3行:(2015)川1524刑初8号;现更正为:(2016)川1524刑初8号。审判员 袁小刚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罗文秀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