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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民一初字第2289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4-25

案件名称

李月英与黄严祥、田宝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月英,黄严祥,田宝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北民一初字第2289号原告李月英,女,汉族。委托代理人项光艺,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黄严祥,男,汉族。被告田宝风,女,汉族,系黄严祥的妻子。原告李月英诉被告黄严祥、田宝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月英的委托代理人项光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严祥、田宝风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3年8月31日,被告黄严祥因归还贷款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万元,原告于同日通过转账方式将50万元支付给被告黄严祥。被告黄严祥收款后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约定:被告黄严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万元,借款期限45天,从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如逾期还款每天支付违约金2500元。被告田宝风自愿作为担保人为被告黄严祥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黄严祥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被告黄严祥与被告田宝风为夫妻关系,被告黄严祥借款用于共同经营,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黄严祥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经原告多次催促,二被告仍拒绝归还借款本息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黄严祥、田宝风向原告归还借款500000元,支付违约金240000元(暂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以上合计人民币740000元;判令被告黄严祥、田宝风从2015年8月31日起以借款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向原告计付违约金至还清借款之日。二被告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二被告系夫妻关系。2013年8月31日,被告黄严祥以归还银行贷款为由向原告借款500000元,同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黄严祥支付了500000元。被告黄严祥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本人黄严祥今日向李月英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借款期限45天,从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如逾期还款每天支付违约金2500元,此笔借款用于归还黄严祥一年期(2012年8月29日-2013年8月29日)柳州银行借款。被告田宝风作为保证人签字。借款期满,被告黄严祥没有还款。经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上述款项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如上请求。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案中,被告黄严祥向原告借款500000元事实清楚。但被告黄严祥未按双方的约定向原告还款,其行为已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被告黄严祥理应承担归还借款500000元的民事责任。关于原告要求的违约金及利息已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明显过高,故被告黄严祥应从借款期限届满次日即2013年10月16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利息。但上述借款是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因此,二被告应当共同偿还。现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黄严祥、田宝风应向原告李月英归还借款500000元、违约金及利息(违约金及利息计算,从2013年10月16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至还清借款时止)。二、驳回原告李月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2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115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严祥、田宝风负担。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程 刚人民陪审员  徐志英人民陪审员  程 玫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黄秋鸾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