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文执字第699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10-12
案件名称
柏坚帅申请执行李德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文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文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文执字第699号本院于2015年11月25日立案执行的柏坚帅申请执行李德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李德旭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终结文山市人民法院(2014)文马民初字第16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特此通知执行员 葛传龙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宁 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