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刑初字第482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3-09
案件名称
贾永飞、任斌雷等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贾永飞,任斌雷,崔某,丁某,于某甲,相某,于某乙,解某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