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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4执0123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2-29

案件名称

王一×与王二×离婚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0123号王一×:原告王一×与被告王二×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南民初字第618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的部分(2015年12月的抚养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津0104执012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于钟亮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