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东法执字第0053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胡艾琼申请周淑玲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东法执字第00531号周淑玲本院执行的胡艾琼申请周淑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周淑玲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1000元,被申请执行人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