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法执字第0053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胡艾琼申请周淑玲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东法执字第00531号周淑玲本院执行的胡艾琼申请周淑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周淑玲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1000元,被申请执行人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