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黑1102民初1052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3-23

案件名称

杜英与周子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英,周子章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1102民初1052号原告杜英,女,1960年11月7日出生,汉族,退休。被告周子章,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杜英与被告周子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1月7日向原告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书,原告未予缴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未缴纳诉讼费。审判员  孙晶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石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