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道法执字第343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10-25
案件名称
(2015)道法执字第343号申请执行人何玲珍与被执行人柏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道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道法执字第343号本院执行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永中法民二终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即何玲珍与柏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双方于2016年1月15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柏华已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永中法民二终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