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1102执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2-02
案件名称
夏日与刘利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夏日,刘利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1102执1号申请执行人:夏日。被执行人:刘利丰。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夏日与被执行人刘利丰(2014)双民一初字第0071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因无法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在2016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中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14)双民一初字第00717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国庆审判员 王革生审判员 王 光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 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