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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02执42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高图英、杨双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02执42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你与高图英、杨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5)淮民一终字第00806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杨修侠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01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责令你在2016年1月23日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支付执行标的402381.08元;2、负担执行费5936.00元。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