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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茌民一初字第2037号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4-20

案件名称

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与山东君运物流有限公司、正定县润祥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君运物流有限公司,正定县润祥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茌民一初字第2037号原告: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地址:茌平县。法定代表人:刘宏,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志恒,茌平振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山东君运物流有限公司。地址:东阿县。法定代表人:赵军,经理。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李浩,茌平海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正定县润祥运输有限公司。地址:正定县。法定代表人:张键,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银平,石家庄市正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本院在审理原告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君运物流有限公司、正定县润祥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提出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茌平信广物流有限公司承担。审判员  亢德申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马灵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