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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114执恢0007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7-22

案件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植保技术服务中心与武汉市绿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6)鄂0114执恢0007号武汉市蔡甸区植保技术服务中心:武汉市绿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武汉市蔡甸区植保技术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武汉市绿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3)鄂蔡甸永民初字第000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武汉市蔡甸区植保技术服务中心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6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武汉市蔡甸区植保技术服务中心已领取执行款。故该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