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法执字第00035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3-02
案件名称
信用社执行张孟良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西法执字第00035号张孟良:本院已立案执行信用社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〇一年一月十七日前,按照民事判决书的款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